凉水书库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本站弹窗广告每日仅弹出一次
尽可能不去影响用户体验
为了生存请广大读者理解

第55章 百年盟约(第3页)

随刺史出关为使节的官吏多是读书人,哪里见过这样场面,不免面红耳热,还有脸皮薄些的,几乎要低下头不敢多看。

谢纭倒是坦然欣赏,一曲终了,还抚掌赞叹:“景朝乐府多柔婉靡丽,远不及赫勒歌舞雄健壮美,今日得见此盛景,此生无憾矣。”

“多谢可汗与可敦款待,这杯酒,便敬此情此景!”

赫勒人的“杯”全然是碗的大小,整碗烈酒喝下去,谢纭面色微红,眼中神色更显热忱。

谢晏也很给面子地举杯与他共饮,就是悄悄换成了马奶酒,还是兑了水的那种。

喝完也面不改色,笑吟吟道:“一方水土养一方人,景朝与我赫勒各有所长,若能互相交流学习,取长补短、共同进步,那就最好不过了。”

聪明人说话从来不用说尽,两人都懂得对方言外之意,相视一笑,又遥遥举杯相敬。

阿斯尔把他们默契的神情都看在眼里,不由面色微沉,端起海碗一饮而尽,喉结滚动,却也没开口打断谢晏的话。

只听青年与那使者从歌舞聊到诗词,又讲起景朝时兴的大赋,逐渐换了景人的“雅言”对话。

汉语,也就是这里的夏语,信息密度比赫勒语更大,加上还有格调韵脚不好翻译,还是只有原汁原味听起来最有韵律。

谢纭提到许多自己从未听过的辞赋,谢晏倒是都挺感兴趣的,阿斯尔就完全是听天书了,深沉的眼眸中逐渐透出委屈的意味。

他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,谢晏还对着那个中原人笑,都不回头看他了!

阿斯尔又仰头喝尽一碗酒,紧攥着金碗胡思乱想,谢晏难道喜欢那样的男人吗?

他一点也没看出那家伙哪里比自己好,宽袍大袖亦遮不住的瘦削,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,感觉一拳就能打死。

阿斯尔一边自顾自喝闷酒,一边用鹰隼审视猎物般的视线盯向那人。

是因为胡子吗?只要谢晏喜欢,他也可以留的。

还有黑色的头发和眼睛,谢晏就是黑发黑眼,所以会更喜欢和自己一样的黑色么?

可他是金发,眼睛也是纯正的金色,变不成黑的——谢晏明明说过喜欢他的金发,还经常给他梳头,夸他的头发漂亮,很像“金毛”。

阿斯尔不明白,他分明就是金毛,为什么还说像金毛?

热门小说推荐
风流祸事

风流祸事

林洋(受),28,187,浓颜风流大帅比,嘴贱爱撩大骚包 北冥(攻),26,192,猛1中的战斗1,人狠话少死疯批 - 林洋,一个浪子大猛1,一次偶然一瞥,对北冥见*起了意。 但阴差阳错下,两人不仅没好上,还从第一次见面就开始了互殴之旅,之后每次遇上都莫名其妙一言不合就开打。 情缘没结上,仇倒是结了不小,林洋恨得牙痒痒,一气之下把人绑了。 可天意不由人,到嘴的鸭子不仅飞了,还给他送了一顿竹鞭炒肉。 后来冤家路窄,林洋又一次互殴惨败,气急之下,他鬼使神差地强吻了北冥。 “傲什么?味道也不过如此嘛。”语气戏谑,说完他转身潇洒离去。 再后来,一次宴会,林洋在喝下一杯红酒后就意识全无。醒来时,四周昏暗,只有一道低沉轻蔑的声音在耳后响起: “味道,不过如此。” *本文是深海区,玩得比较野,攻受都不是好鸟,道德感过高和接受能力比较低的宝子慎入噢...

灵犀梦

灵犀梦

五万年前,巫妖大战。女娲弟子九幽素女身负重伤。她自知大劫难逃,不想自己一身神力随自己就此消失,遂将自身神元逼出,希望神元能找到一个合适的继承者,承袭女娲的力量,继续维持巫妖两族和平。五万年后,神元飞向凤凰族,与此同时,凤凰族一只刚出生不久的小凤凰被族中赶了出来,原因是她娘违背族规,与外族人私通,小凤凰也就成了来历不......

快穿之长宁的旅途

快穿之长宁的旅途

《快穿之长宁的旅途》作者:山间风声文案:(无CP+路人+远离剧情+穿书)剧情?可以参考一下;主角?跟我没啥关系;爱情?这个就算了吧!在不同的小世界中穿梭着,长宁的目标只有一个:那就是长长久久的活下去。PS:女主穿越之后性别不定,介意的小伙伴们慎入哦!第1章快穿者长宁(?本章基本介绍了一下长宁穿越的缘由和金手指,快穿从第二章开始哟?)“这就是...

以后少吃鱼

以后少吃鱼

“喜欢一个人,就像一根鱼刺卡在喉咙里,拔不出来也吞不下去,怎么办?” “要吃醋。” 亚洲惊世醋王x治愈元气少女 - 高中时,郑意眠怀疑校园扛把子梁寓暗恋自己,被损友得知后耻笑了两年。 损友不屑:“混世魔王要是暗恋你,我直播铁锅炖自己。” 大学时,损友站在郑意眠和梁寓面前,小心翼翼地问—— “锅里的水温可以调小点吗?” - 刚进大学,梁寓拒绝大票爱慕者:“我不想做任何原型,小说漫画微电影,希望你们给我一点空间。” 没过多久,他从郑意眠的枕头下发现若干张漫画初稿。 郑意眠羞愤欲死,下一秒就想夺门而出。 他却拉住门锁,把她抵在门上,轻笑着开口:“我可以做一辈子你的漫画素材,供你实验,包括……那种戏份。” “别跑了,嗯?” 【小剧场】 W市有家著名甜品店,店里的布丁声名远扬。布丁的推荐语是:招牌布丁,甜过初恋。 在一起的第一天,郑意眠跟梁寓去吃了。 吃完之后走出店面,梁寓意犹未尽,低声跟郑意眠说:“这家布丁名不副实。” 郑意眠回味道:“我觉得挺好吃的啊?” “它说它甜过初恋。”梁寓身子一顿,尾音缱绻悠长,“可它明明没你甜。” 醋很酸,但爱你的每一秒,都很甜。 #甜到起飞,不甜你揍我# #但是如果你真的揍我了我会报警的# 本文又名《混世魔王暗恋我》《年级大佬从良的秘密》《他只对我温柔》《就是如此双标》 治愈小甜文。...

我爸爸是朱棣!

我爸爸是朱棣!

穿到古代不可怕,穿成皇子也没啥,但....如果来到的是大明王朝第一彪悍家庭...这就有点斯巴达了。皇爷爷叫朱重八,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朱元璋,晚年杀光功臣,近乎屠掉大半个官场的猛人。亲爹叫朱棣,打架是爱好,放到现代绝对是个‘你瞅啥,我瞅你咋地’的社会青年代表。一个风和日丽的大白天,婴儿朱高炽睁开了看世界的眼睛,第一眼就看到两张凶神恶煞的土匪脸,吓得他腿一蹬,手一挥,一边一小拳头。朱元璋:“好小子,像我。”朱棣:“嘿嘿嘿,不愧是我儿子,小拳头有劲儿”然后,被孙子/儿子尿了一脸的大明朝太祖、太宗皇帝:“.......”这小子...像我?后来,朱棣隔三差五写信给兄弟炫耀:“我儿高炽能上马了,我儿高炽能耍小刀了,我儿高炽扎马步能扎半个时辰了,我儿高炽又写信说想我了,哎,我儿高炽哪哪儿都好,就是太爱我这个亲爹了。”朱家兄弟:“.......”朱棣炫耀完,转头就听到胖崽崽朱高炽的心声。“我打架没爹厉害,爹是不是就不爱我了?”朱棣:“.......”外人不知道,他的乖儿砸有神异,一对视就能听见他的心声。而朱棣还有一个所有人都不知道的烦恼,那就是,他最爱的胖儿砸老爱在心里担忧说。“我爹以后是要造反哒,我该怎么办?”朱棣:“......”我不是,我没有,我不敢,儿砸你别瞎说。后来满朝文武都知道,朱元璋除了有个最爱的儿子,还有了个最宠的孙子。这位经常挂在嘴边的就是:“我孙高炽,聪明伶俐,能文能武,宽厚孝顺,还喜农,极肖我啊哈哈哈。”文官们看着小手一揣,笑得格外敦厚良善的小皇孙朱高炽,还以为又是个亲近文官,喜好读书的斯文好种子,结果,后来种种表明....他们被骗了!亲爷爷是朱元璋,亲爹是朱棣,他朱高炽能斯文到哪里去?后来的后来,朱高炽负手而立,豪气万丈,气吞山河,“爹,咱们的征途是星辰与大海,所以,这片大海,您什么时候给儿子打下来?”朱棣:“.......”儿啊,爹就想在草原溜达溜达啊ps:1,架空大明朝,勿考究,私设繁多~2,偏群像,慢节奏爽文,男主有官配,正文会有感情戏,占比不大3,逻辑跟着剧情走,相遇是缘,大家看个开心呀。V后日更,多谢支持~...

再领风骚数百年

再领风骚数百年

小说男主生活在与地球同时存在的平行世界,时间线比地球快7年,在未来的几年时间,男主打造了属于自己的理想商业帝国,超前的思想,对未来的把控,特别是对自身实力的积累有着远超常人的想象力,里面的科技是真实的,武器也是真实的,连永生都是真的,金钱,地位,实力,背景,女人,都拥有的时候就该追求永生了。书中的所有事情纯属虚构,......